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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文章

德国与日本刑法学中行为无价值论的差异

沈斌 · 刑事辩护律师 · 2025年07月23日

一、引言:行为无价值论的理论定位与核心争议

行为无价值论(Handlungsunwert)作为刑法不法理论的核心范式之一,与结果无价值论(Erfolgsunwert)共同构成现代刑法学派之争的轴心。其理论核心在于强调行为本身的反规范性,认为不法的本质不仅在于法益侵害结果,更在于行为方式对规范秩序的违反。然而,德国与日本对行为无价值论的继受与发展呈现显著差异:

这种分化不仅源于两国法治传统与社会形态的差异,更折射出刑法理论本土化过程中的价值选择。本文将从理论源流、本土化改造及当代分歧三维度展开分析。


二、理论源流:德国行为无价值论的生成与演变

(一)目的行为论的革命性转向

行为无价值论的奠基者是德国刑法学家韦尔策尔(Hans Welzel)。其于1939年《刑法体系研究》中提出“目的行为论”,颠覆了古典犯罪论的因果行为模型:

“行为并非纯粹因果过程,而是目的性活动。行为人通过主观意图操控因果流程,故故意等主观要素应纳入构成要件,成为不法评价的核心。”
这一观点将故意从责任阶层前移至构成要件,奠定了行为无价值论的基础。韦尔策尔进一步提出“人的不法论”,主张不法本质是对“社会伦理秩序”的违反,行为无价值独立于结果无价值存在。  

(二)去道德化与法益侵害化的转型

战后德国理论界对韦尔策尔的道德主义立场展开批判,推动行为无价值论向法益侵害关联性转型:

  1. 罗克辛(Claus Roxin)的客观归责理论:
  2. 金德霍伊泽尔(Urs Kindhäuser)的规范违反说:

至此,德国行为无价值论形成“法益侵害性+规范违反性”的二元结构,道德色彩被彻底剥离(陈璇,2011)。


三、日本的本土化改造:结果无价值论的逆袭与行为无价值论的边缘化

(一)战后宪政转型的理论重构

日本在二战后受美国宪政思想影响,刑法理论发生根本转向:

(二)结果无价值论的学术霸权

日本学界通过三重策略重构理论体系:

  1. 切断行为无价值与不法的关联:
  2. 法益侵害说的教义学优势:
  3. 对行为无价值的有限接纳:

至此,行为无价值论在日本沦为少数说,结果无价值论成为“日本刑法学最大特色”(山口厚,2008)。


四、当代分野:德日行为无价值论的三重差异

(一)法益侵害性的地位分歧

维度德国日本
法益关联行为无价值需以法益侵害为导向(如抽象危险犯需实质危险) 结果无价值是违法性唯一基础(行为无价值仅具补充性) 
未遂犯依据行为无价值本身可罚(如不能犯可罚性) 仅存在结果无价值的具体危险时可罚

典型案例分析:

(二)道德色彩的存废之争

德国理论虽保留“社会相当性”概念,但已剥离伦理内涵:

“社会相当性指历史形成的共同生活秩序范围,如医疗行为虽伴随风险,但因社会必要性而阻却违法。”(Roxin,2003)  

日本结果无价值论则彻底否定道德评价:

“违法性判断是纯粹的法益衡量,与行为动机无关。为救人而窃药的行为,因保护更高法益而合法。”(山口厚,2011)

(三)犯罪论体系的功能定位

功能德国日本
行为指引通过行为规范提供事前行动基准(核心功能)刑法作为裁判规范,侧重事后评价 
体系整合故意作为主观构成要件,统一主客观不法 故意归入责任阶层,维持“客观违法+主观责任”二分

例证:正当防卫中的“防卫意思”


五、中国语境下的启示:本土化路径的选择困境

中国学界对德日理论的引入呈现“混合继受”特征:

  1. 行为无价值二元论的倡导者(周光权):
  2. 结果无价值论的拥护者(张明楷):

这种分歧凸显中国刑法学需回应两大命题:


六、结论:理论分化的深层逻辑

德国与日本的行为无价值论差异本质是刑法功能定位的分歧:

这种分化印证了井田良的论断:

“一国刑法学的立场选择,取决于其历史传统、宪政结构与社会治理需求。”  

未来中国刑法理论的建构,需在德日路径之外,探索契合本土法治语境的“第三条道路”。


参考文献(部分)

  1. 陈璇:《德国刑法学中结果无价值与行为无价值的流变、现状与趋势》,《中外法学》2011年第2期。  
  2. 山口厚:《日本刑法学中的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》,金光旭译,《中外法学》2008年第4期。  
  3. 井田良:《走向自主与本土化:日本刑法与刑法学的现状》,陈璇译,载陈兴良主编《刑事法评论》第40卷。  
  4. Roxin, Strafrecht Allgemeiner Teil, Band I, 4. Aufl., 2006.
  5. Welzel, Studien zum System des Strafrechts, ZStW 58 (1939).
  6. 周光权:《行为无价值二元论与未遂犯》,《政法论坛》2015年第2期。  
  7. 张明楷:《行为无价值论的疑问——兼与周光权教授商榷》,《中外法学》2009年第1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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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生堂上 · 沈斌

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承办律师
原文载于微信公众号「罗生堂上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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